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衡师院工字[2016]13号
关于评发2016年度特困教职工补助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暂时困难,体现院党委、行政和工会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对特困教职工评发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
1、教职工因大病(按市医保中心或市民政局界定的大病救助范围)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教职工因天灾人祸造成经济重大损失的。
二、评发办法
1、本人申请,填写困难补助登记表;
2、分工会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3、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处摸底,提出补助意见;
4、校工会委员会评定。
三、评发等级
根据困难的具体情况,按甲、乙、丙三个等级评发,其中甲等1000元,乙等800元,丙等500元。
四、评发时间
11月14日——11月20日个人提出申请;
11月21日——11月27日,各分工会摸底,提出初评意见;
11月30日前各分工会将困难补助登记表交院工会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12月中旬,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定。
五、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教职工,做到家喻户晓;
2、请各分工会认真核实情况,实事求是提出补助意见,严禁弄虚作假。
附:《2016年度特困教职工困难补助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2016年度特困教职工困难补助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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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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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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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分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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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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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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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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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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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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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会
意见 |
(分工会章)
20 年 月 日 |
校
工会意见 |
(校工会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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