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印刷、保密管理规定

作者:marx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24 17:06    点击次数:[]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考察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主要方法,更是评价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为了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防止考试试卷在印制过程中出现泄题、泄密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  试卷及其相关印刷材料属于学校工作秘密,学校指定后勤集团文印室承印。

2.  试卷印刷工作实行文印中心主任负责制,文印中心要遴选政治素质好、技术水平高的人员负责试卷的印刷,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3.  试卷的保密工作依靠员工,按照谁泄密谁担责,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于工作的原则进行。文印室印刷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禁泄漏、私拿、私存试卷。试卷印刷、装订过程中,教务处、后勤集团领导要随时进行现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卷印刷工作区。

4.  对造成试卷内容失密、泄密的部门和个人,应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盗窃、出卖试卷的人员,坚决依法惩处。

5.试卷的印刷应按照急件优先处理的原则,印制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自然班级总人数的5%,当天的试卷要当天印刷完毕,并及时送往试卷印制系(院)。

6.在试卷印刷、装订过程中,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试卷印刷、装订过程中产生的废页和印刷原版,要及时清理,放入回收袋中,待考试期结束后,由文印中心负责集中销毁。

7.试卷印刷严格实行审批管理制度,各教学部门在印制试卷前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印制审批表》(附件1),以便统一结算经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卷,后勤集团文印室有权拒绝印制。不按规定要求印制的其它文印资料,不得统计在试卷内进行最终结算。

8. 各教学部门装订完毕的试卷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及时存放到本部门保密室,由专人负责保管。

9.文印中心要定期对试卷印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要求每个员工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和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印制审批表

日期

复印

速印

试 卷 名 称

使用对象

纸型

参考人数

制卷

份数

每份试卷页数

合计张数

经办人

 

 

年级

专 业 名 称

班级

A4

8K

试卷页数

 

 

 

 

 

 

 

 

 

 

 

教务处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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