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劳动和端午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8 15:14    点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清明、劳动和端午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

1.放假时间:

 45(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5(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假日。

2.课程调整:

46(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8(星期日)补上。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

1.放假时间:

429(星期日)至51(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1(星期二)劳动节为法定假日。

2.课程调整:

430(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28(星期六)补上。

428(星期六)、29日(星期日)的跨学科选修课程停上一周,延期一周结束。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

616(星期六)至1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其中618(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假日。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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