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职工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2 15:07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监督管理建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解决学院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将我院建设成全体教职工共同的精神家园。现将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人员名单如下:

一、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

组长:谢琳

副组长:曾湘衡

成员:唐云红、资检春、施德军、宋建丽、李栋材、翟光艳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收集教职工意见和问题,反映教职工提出的或自己发现的问题或情况,监督院经费运行情况等,全面参与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工作制度

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建议或意见,并要求答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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