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21:13    点击次数:[]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复试工作,保证招生质量,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研究潜质等情况的重点考核,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含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分数线、复试科目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工作。自命题各科目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组长要对考试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复试科目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复试科目试题管理要有专人监督,以防泄露。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面试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负责面试题库命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

除以上职责外,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督查和监管,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正、公平。

2.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方向的复试小组(两个方向不分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三、复试资格与审查

(一)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学位

类别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学习

方式

专业方向

拟招

生人数

总分

最低分数

线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

单科(满分>150分)最低分数线

学硕

030500

马克思主

义理论

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12

339

45

68











2.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比例

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名(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按照1:1.5的复试比确定复试名单,最低分数线为339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7日

资格审查地点:文C409。(联系人黄老师:15802566100)

2.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7)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缴纳复试费120元,具体请登陆http://xkjsb.hynu.cn/info/1146/2490.htm)。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复试工作小组须详细记录复试过程。

4.同等学力加试: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工作务必在2023年4月6日晚上24点前完成。具体测试内容及操作流程如下:

(1)测试内容

本次普查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UPI)《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两套问卷构成,共183道题,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作答。

(2)学生登陆方式

①登录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

②输入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陆帐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③点击“进入系统”。

④点击“心理普查”。

⑤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UPI)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

⑥完成心理测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为4月7-9日。

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

时间

复试安排

场所

4月7日

下午15:00-17:00

考生资格审查

东校区文科楼

C409

4月7日

晚上19:00-20:30

笔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东校区理科二楼(计算机楼)219

4月8日

上午8:30-9:00

考生候场: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东校区理科二楼(计算机楼)219

4月8日

上午9:30开始,全天

考生参加面试。

东校区理科二楼(计算机楼)219

4月9日

上午8:30-10:00

上午10:20-11:50

同等学力考生加笔试两门课: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文科楼C409

(二)复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面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测试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考官独立给出成绩→计算最终复试成绩。

1.复试考官抽取:考前1小时随机确定复试考官组成人员(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

2.考生身份审核

所有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提供身份证。

3.考生候场并抽取复试顺序

考生在复试候场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并按照顺序根据引导员指令依次进入考场,未进行复试的候场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区,听候指令。

(四)评分方式与复试成绩:由复试考官根据评分规则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再由复试小组记分员合分,计算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生最终综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数+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数+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数。

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录取原则;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7.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其他事项

1.其它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监督电话

纪 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工作部:0734-34561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31日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