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办法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5 20:02    点击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学生达到“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风,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弘扬我院“崇德敬业,至理求真”院训,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二、具体措施

1、班级有“班训”、宿舍有“舍训”,学生有“学习座右铭”,以此引导无形的学风通过有形的方式予以呈现。
2
、课堂无迟到、无早退、无旷课、无睡觉、无玩手机现象,做到提前十分钟进课堂,下课铃响后离开。做到天天有考勤、周周有通报、月月有存档。
3
、不在课堂、早读、晚自习期间在教室吃东西,不乱扔杂物,自觉保持教室卫生、维护教室秩序。
4
、大一和大二学生实行早晚自习制度。早读必须有朗朗读书声,晚自习必须保持肃静。严禁交头接耳、玩手机及游戏、睡觉、无所事事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5
、若有特殊事宜需在上课、早读、晚自习期间请假,按规定必须要有假条,并按程序签字备案。
6
、课堂、早读、晚自习期间,进教室入座,自觉做到依次从前排往后座,严禁前排或中间座位空缺。若发现前排或中间座位空缺,班长要及时督导调整。
7
、宿舍兼有自习室的功能。在宿舍内做作业、复习、阅读书籍等,应成为常态,建设学习型宿舍。除双休日、节假日外,周一到周五在宿舍要严禁玩游戏,严禁干扰他人休息或自学。

8、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在宿舍、图书馆、校园或教室自觉主动学习。提倡减少玩乐的次数和时间,增加主动学习或实践的时间。

9、鼓励积极参加参加社团、学生会、竞赛比赛、校内外实践、公益类等活动,均视为学习行为。
10
、模范带头。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学生干部、中国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要带头遵守,严以律已,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倡导好学风,积极维护好学风,以身作则带学风。
11
、以一带三。各班每名学生干部、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自选本班3名学生,组建“学习互助小组”,并负责共同落实“本办法内所规定的内容。做到:思想互助、学习互助、行为互助。
12
辅导员帮带。班级各互助小组之外的其他学生,统一编组,由辅导员重点负责,形成经常性提醒、经常性督导、经常性总结提升的习惯。
13
、检查督导。建立统一检查机制,成立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风督察小组,定期或随机检查督导。
三、奖惩办法
1、学风排名前4名班级,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奖助学金评定方面,以及各类评优活动中,根据指标名额予以优先考虑。
2
、班级课程考核、各类职业资格证通过率,作为推荐各班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干部的重要指标,并给予奖励,将适度增加班级优秀班干部评选指标。
3
、每年评选“十佳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大学生。

4、获得“十佳学习进步奖”学生所在的互助小组,小组负责人即可获得年度“十大帮扶之星”。
5
、对于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或超过16学分的将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予以退学处理。
6
、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40人)年度成绩排名最后4-5名者,予以批评教育,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并制定学习目标。对于连续两年在本班级(不限人数)年度成绩排名最后1-3名者,除了批评教育、本人写出学习保证、制定学习目标外,由辅导员以电话联络或召见面谈的方式,与其家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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