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5 18:45    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激发青春活力,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引导团员青年勇担责任、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以青春梦托起中国梦,更好地发挥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推进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2.支部组织健全,作风扎实,凝聚力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开展团支部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按时完成团籍注册;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能以重大事件、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具有各种特色的团队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的集体荣誉感、凝聚力强。

4.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所在班级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整个团支部求实奋进,主动关心班上同学的思想、学习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困难。

5.积极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学校的各项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6.按时按量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7.申报单位团干部成为注册志愿者。

二、评选程序

1.初选。院分团委对拟推报团支部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名额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推报团支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2.公示。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

3.审定。根据分团委推荐的团支部名单,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定,评出“五四红旗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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